每年的9月25日是世界药师节。该节日的设立旨在宣传药师在安全合理用药中的作用,引起人们对药师贡献和价值的关注。作为医疗卫生体系中的重要力量,药师们为保障合理用药、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作出了重要贡献。然而,药师法的长期缺位制约了药师队伍的发展。因此,期待药师法能够早日出台,赋予药师新动能,更好地为健康中国建设服务。
近年来,中国药师队伍取得了显著发展,规模不断壮大,目前已达百万之众。药师们活跃在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等各个领域,其角色与功能正发生深刻转变,不再局限于传统的药品调剂和供应保障,而是逐步转向提供以患者为中心的药学服务,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和健康发挥重要作用。
在医疗机构中,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进行处方审核、药物监测、药物重整、药学会诊等工作,为医生提供专业的药学建议,协助制订合理的用药方案,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在零售药店,执业药师为顾客提供用药咨询和指导,帮助他们正确选择和使用药品,推动药学服务走向社区、走进百姓家门。与过去相比,药师的工作内容从“以药品为中心”转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服务场景从药房逐步延伸至社区、家庭甚至云端。药师通过人工智能技术、互联网技术提供更精准、更便捷的药学服务,真正成为老百姓用药安全的“守门人”和健康管理的“参与者”。
当前,我国现有政策法规为药师队伍的建设与发展提供了一定的制度保障,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从医疗机构的责任入手对药学人员进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笼统地描述了药师应该遵守的规范和践行的原则等。
卫生健康、药监等部门也分别对医院药师、执业药师队伍的相关职责进行了补充。然而,我国药师管理仅以规范性文件为依据,这些文件存在层级较低、强制力不足、职责界定模糊等问题,尚未构建起全国统一的法律体系。从现行国家法律法规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并没有详细规定药师的责任与义务,缺乏对药师的精准定位。从部门规章制度来看,由于长期存在“双轨制”管理的问题,不同管理部门的侧重方向不同,其出台的规章对药师的定义也存在分歧。
药师法立法的重要意义体现在以下几点:一是国家药师管理制度的重要完善。通过建立全国统一的药师资格考试制度,我国可从体制机制上彻底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双轨制”管理困境,实现药师队伍的整体性和协同性发展。二是全面推动药师管理走上规范化、法治化轨道。药师法立法不仅对药师的执业准入、注册管理、继续教育等作出要求,还可规定药师在具体执业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及相应法律责任,这将极大促进行业行为规范,提升药师职业素养和服务水平,为公众安全用药和有效治疗提供制度保障。三是通过不断强化顶层设计,在制度层面进一步认可药师技术服务价值,拓展药师职责范围,鼓励他们更深入地参与全周期健康管理。药师法立法将有助于建立符合药学服务特点的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切实增强职业吸引力与社会认同,充分调动药师群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加快构建优质高效的药学服务体系,更好地支持健康中国战略实施。
从国际经验来看,发达国家均已建立完善的药师法律制度,明确药师的准入条件、职责权限、继续教育要求以及执业规范。美国、英国、日本等国通过药师法全面规范药师行为,并在监管模式上呈现出多元但统一的特点,实现了药师准入、注册、执业监督和继续教育全流程的统一管理,从根本上杜绝了“双轨制”可能带来的标准不一、管理分散等问题。
在药师法定职责方面,国际药师法律制度普遍赋予药师多重专业角色。除作为“医疗服务提供者”负责药品调配和用药指导等基础职能外,药师还越来越多地承担临床用药决策协同和基层健康守护的作用。
值得借鉴的是,国际药师法律制度不仅关注药师角色的拓展,还高度重视其专业价值的体现和保障机制。多国通过法律明确药师技术劳务价值,建立药学服务收费项目和补偿机制,并将药师服务纳入医疗保障体系,从而吸引和稳定专业人才。此外,国际药师法律制度也高度重视药师持续专业发展,通过强制性的继续教育和分级认证制度,确保药师能够不断适应新要求。
这些经验表明,中国药师法立法应更加注重职责边界的明晰化、药事服务的有偿化、专业自律机制的构建以及药师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中的功能定位,从而全面提升药学服务能力与水平,为我国药师制度的完善和健康中国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我国药师法立法工作已持续推进多年。自2003年起,立法起草工作开始酝酿,并于2013年被正式纳入国务院立法计划的研究项目,明确由国家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牵头组织起草工作。此后,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开展多项实地调研,并成立起草专家组,先后委托多家专业机构协助开展立法调研与草案撰写,逐步形成法律草案框架。截至目前,《药师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已形成三版,分别向有关部门、全国卫生健康系统及相关学协会征求意见,并在反馈基础上反复修订完善。目前,全国人大公布《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已将药师法列为第一类项目,作为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加快推进。
当前立法面临的主要堵点和难点包括:一是医院药师与执业药师两类队伍在管理体制上尚未融合,存在资质互认困难、职责不统一和监管协同机制缺乏等系统性问题;二是药学服务的技术价值缺乏共识性衡量标准,尚未建立与绩效分配和医保支付机制有效衔接的政策路径;三是药师服务范围界定涉及多部门职权,需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现行法律协调对接;四是法律责任认定及行业自律机制设计仍存分歧。
要解决这些问题,需立足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局,坚持系统思维和问题导向,推动管理职能整合,构建以患者健康结果为导向的药学服务评价与补偿机制,并通过广泛磋商和深入调研凝聚社会共识,为立法顺利推进创造有利条件。
中国药师协会作为代表全国药师的国家级行业组织,始终将推动药师法立法作为核心工作之一,并在行业文化建设和价值引领方面积极发挥重要作用,不仅为药师队伍注入凝聚力和向心力,更在为药师法的出台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文化支撑。这些年来,协会积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组织专业调研,凝聚行业共识,通过专题报告、立法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向立法机关和主管部门反映药师的诉求与立法建议。同时,协会也致力于提升药师队伍的专业能力与社会形象,制定团体标准,开展合理用药培训,做好人才和能力储备工作。